文章来源:本院 2008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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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北艺术职业学院团组织评优办法》的通知
各团总支、团支部:
现将《湖北艺术职业学院团组织评优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北艺术职业学院团组织评优办法
湖北艺术职业学院团委
二○○八年四月
附件:
湖北艺术职业学院团组织评优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使我院共青团评优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提高共青团评优的质量,全面客观的评价共青团员、共青团干部和基层团组织,充分发挥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评选内容:院团委在每年的五·四期间根据在校团员学生人数情况表彰一批先进集体、优秀个人。
第三条 评选对象:凡我院在校基层团组织和共青团员(学生党员、预备党员)均可参加评选。
第四条 评选时间:上年五·四到本年五·四前。
第二章 评选条件
第五条 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思想进步,自觉参加团组织学习和团组织生活,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三、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专业理论知识水平和专业技能水平较高,操行及学习平均成绩70分以上。
四、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积极投身于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服务,在校园文明建设中成绩显著。
五、品德高尚,为人正直,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六、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俭节约,无违纪行为。
第六条 优秀团干评选条件:
优秀团干除要求满足优秀团员的各项条件外,还需具备:
一、担任团内支部委员以上职务并在职半年以上。
二、政治坚定,热爱本职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具有奉献精神;工作中能大胆创新,开拓进取,使团的基层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落实、有总结、有成效。
三、积极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工作责任心强、踏实肯干,经常给团组织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所担负的共青团工作成绩突出。
四、密切联系群众、关心他人,坚持原则,把握尺度,公平、公正地为同学服务,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五、刻苦学习文化知识,专业理论知识水平和专业技能水平较高,学习、操行成绩正常或超前。
六、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联系学生的桥梁纽带作用,注意反映学生的意愿和要求,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有一支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团员队伍。
七、积极参加学院各种大型活动,在院级及以上各种比赛中成绩突出。
八、认真落实团委制定的各项条例,各相应部门能认真完成上级组织所部署的各项工作,并做到程序规范、材料齐全。
第七条 优秀团干标兵评选条件:
优秀团干标兵在团委委员及各团支部委员中产生,除要求满足优秀团干的各项条件外,还需具备:
一、学习成绩居同年级、同专业前列。
二、思想过硬,品德高尚,素质全面,在校园文化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中成绩明显,作出过突出贡献。
三、积极发挥团支书先锋模范作用,在团内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是团干部的杰出代表。
第八条、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
一、支部建设好
1、所属支部班子健全,按期换届,民主选举,积极引导和服务学生。
2、定期召开团支部书记例会,支部定期召开团支委会,部署团内各项工作,加强工作交流。
3、团支部日常工作制度健全,并能正常开展活动。
4、能认真做好团员教育、管理、评议、奖惩及团员注册工作。
5、按时完成上级团委交办的任务。
二、阵地建设好
1、坚持并不断改进团内“两会”(团部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从基层团的工作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组织实施。
2、积极为学生开辟文化体育、专业活动、社会实践的阵地。
3、充分发挥展版等宣传阵地作用,及时、准确的将团内活动信息进行广泛、深入宣传。
4、按时收缴团费、下拔的团员活动经费要用于开展共青团的各项活动。
第三章 名额分布
第九条 每年由院团委根据团总支团支部数、团员人数及工作情况确定并分配名额。
第四章 评选办法
第十条 申报程序:各团支部根据本学年支部内每位团员的具体表现进行评选,由团总支评议后,交班主任、系领导同意方可上报院团委审核批准。
第十一条 评选办法:先进团员由各团支部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投票评选并将结果上报团委;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标兵、优秀团干、民主投票选出,将评选结果连同优秀团员名单一并上报院团委审核批准;院团委按照评选标准从各方面对候选集体、个人进行严格审核后公示确定。
第五章 奖励办法
第十二条 院团委在次年的五·四期间召开表彰大会,对集体和个人授予荣誉称号,并给集体颁发奖牌,给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第十三条 凡获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标兵、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集体和个人,有推荐至上级团组织参加团内评优的优先权。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院团委对各类奖项的评选具有一票否决权。
第十五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共青团湖北艺术职业学院委员会。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湖北艺术职业学院团委
二〇〇八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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